综合考察器物年代、出土地点、语音通假、人物事迹等内容,可以确认叶公臧鼎铭文中的“叶公臧”应即史籍中的“叶公子高(叶公诸梁、沈诸梁)”,典籍所载叶公私名“诸梁”之“诸”,当为语助,“臧”“梁”则为通假关系。据此还知叶公也并非如王引之所说因“都梁山”而得名,旧或认为《上博简(四)·柬大王泊旱》篇中的“圣人良”乃叶公子高,当非。鼎铭“均邦”一词意为“安定楚国”,实指叶公平定“白公之乱”这一历史功绩,“均邦”之语是叶公对此事的亲口述评,史料价值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