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以降,在藏汉交界的洮州地区形成了以常遇春为首的地域性民间信仰体系——十八龙神信仰。道教在明王朝加强对边地的控制与治理、试图将符合国家意志的民间信仰置于国家信仰体系的大背景下,积极融入到对洮州龙神信仰的改造过程当中,全方位地参与了龙神信仰的构建,使最终定型的十八龙神深深地烙上了道教的印记,龙神日常的祭祀活动亦由道士负责,道教的斋醮科仪也潜移默化地融入到向系统化、组织化发展的龙神信仰的祭祀活动与仪式之中,对洮州社会、政治等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