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土简牍文献本身的文体具有鲜明的特点。由于战国时人对于"言""事""志"功能的体认,认为此三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文体——《诗》《书》《春秋》;郭店楚简的《语丛四》论述的是战国时期常见的"说"体;此外,"凡"字的发凡起例与体例、排比体、语录体、对话体、评点体、歌谣体与赋体等,在简帛文献中都有出现,有的还加以论述。这对于我们认识先秦时期文体的发生与构成以及为文之轨范,都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