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如何治理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的东道国经济风险,目前的文献主要围绕着国家治理和市场治理两个渠道展开。前者通过国家外交,改善企业在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后者通过使用一系列分散风险和对冲风险的市场工具,做到风险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对冲。文章引进了第三条风险治理机制——社会治理。利用长三角和珠三角的302份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企业家调查问卷,通过结构方程的量化分析后发现,如果中资企业通过社会嵌入,与当地社会建立起了良好和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能有助于企业获得当地民众的普遍认可和情感支持,提高中资企业在东道国的企业声誉,增强企业的风险治理能力。不仅如此,不同治理机制彼此之间可以互相促进,由社会嵌入所获得的企业社会声誉会进一步优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的投资环境,改善既有的国家治理成效。基于这种认识,文章提出了一个"国家—社会—市场"互动与融合的三元治理模式。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比较检验和恒等性检验后发现,引入"企业声誉"中介效应后,模型的解释力显著提高,国家、社会和市场治理的效果显著增强,证实了"国家—社会—市场"三元治理模式的有效性和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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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