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低层面的子系统,责任主体以政府为单位,其目标是保证被救助者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变,传统型社会救助体系在结构、主体、救助方式等方面表现出的弊端使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法通过社会救助从根本上获得有效帮助,因此在社会福利视野下,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摒弃生存型救助的目的,救助目标进行必要的提升与定位,救助方式上由从单纯物质救助到多元化救助的转变,促进社会救助的社会化,以形成一个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更加积极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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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