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决策部署之一。自从这一任务提出之后,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此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研究范围涉及审计目标、主体、范围、内容、方法等诸多方面。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认真梳理后发现,现有研究所探讨的多是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执行规范等,鲜见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考虑;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环境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研究范围。文章以我国的林木资源为例,对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框架、范围、内容、方法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