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叶以来,我国的台湾和大陆都进行了农地制度改革。台湾地区形成了土地私人所有制,大陆建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其后不久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农地制度却殊途同归,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急需改革。两岸农地改革的实践表明:农地制度的个体小农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一样,都不是现代农业发展理想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农地改革应当尽量回避制度弹性过小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