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关于开展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14号)(以下简称《方案》)在实施中的影响因素,为更好执行《方案》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在全国23省、市、县区3级102家卫生监督机构围绕《方案》出台、落实、实施情况等开展近视防控工作调查。结果《方案》落实是否顺畅,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明确各部门各机构工作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配合有关[OR值(OR值95%CI)分别为1.57(1.05~2.36),0.05(0.03~0.10),0.31(0.19~0.52),0.03(0.01~0.09),0.12(0.04~0.37),P值均<0.05];方案的实施与设立独立学校卫生监督科、配备专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数、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检、学校是否自检等有关[OR值分别为1.87(1.33~2.62),0.62(0.40~0.97),2.37(1.82~3.09),1.62(1.09~2.40),P值均<0.05]。结论《方案》的实施效果与多部门、多因素有关,加强部门合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卫生监督近视眼防控专项行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