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作为全社会人才和知识的高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寻找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所需要的自主性、自由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刚性间的最大公约数,构建有利于高校自身发展的校内外法律环境是高校法务工作的根本任务。2015年4月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案件登记立案制实施以来,在全社会相关诉讼案件立案数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涉及高校的有关诉讼案件数量也呈现出大幅增长的态势。现实司法环境的改变对高校法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以诉讼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高高校法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是高校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践过程中,在全新的司法环境下,构建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校内外法律环境,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努力方向。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