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像健全人一样有外出旅游的动机和渴望,其生存状况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现有的关于残疾人旅游的研究多见于旅游障碍、协商策略、活动参与、政策法规等较宏观方面的讨论,而关于残疾人出游内在机制方面的研究较少。由于自身残疾障碍,残疾人在出游决策过程中通常会受到无助感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可能会由于克服自身旅行障碍获得积极的"成就感",并对其旅行决策产生积极影响。本研究以成都市残疾人为例,在协商理论的基础上引入"成就感"变量,以无助感和成就感为中介变量来研究残疾人出游决策的内在机制。通过因子分析将残疾人旅游障碍划分为本体障碍、人际障碍和结构性障碍3个维度,实证发现:只有本体障碍和人际障碍对残疾人的无助感(正向)和成就感(负向)具有显著影响,而结构性障碍的影响作用较小;残疾障碍不对残疾人的旅游动机和旅游意向产生显著消极影响,残疾人的旅游动机和旅游意向受到成就感和无助感的完全中介;无助感对残疾人的旅游动机和旅游意向具有显著消极影响,成就感对它们则具有显著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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