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光学镜头领域的技术特点出发,介绍了在该领域的专利审查中与创造性和充分公开有关的争议情况,并尝试对这两个问题给出更加合理的审查标准建议。对于创造性而言,应当重点考虑本申请说明书中对技术效果的记载,以及申请人提交的意见陈述和仿真/实验数据,并由此判断其是否具有创造性;对于充分公开而言,为了保证光学镜头领域专利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查资料法"的顺利实施,应当要求申请人在原始说明书中提供完整的镜头参数表。没有提供的,至少应当在意见陈述中提交合理的镜头参数表。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