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对以下5种情况进行监管。(一)交易组织情况。重点对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等各类跨省跨区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进行监管。(二)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重点对合同完整性,合同执行和调整规范性、公平性进行监管。(三)电费结算情况。重点对电费结算的合规性、公平性进行监管。(四)信息披露情况。重点对市场交易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五)市场运营机构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对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开展运营监控、风险防控、市场运营分析等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