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政策变迁中由于涉及对私主体财产权的拘束而执行困难,并影响政策目标实现的情形,在实践中屡有发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策就集中反映了此类问题。由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所有者财产权之取得具有长期的政策背景,而产权移交又涉及其权利减损,进而出现政策执行困难。究其原因,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产生的特别牺牲,与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之间存在冲突。前者的不可期待性与后者的可期待性之间界限模糊。调控与助推理念的适用有助于调适二者的关系,促使利益调控成为行政法的基本任务之一,进而建构以比例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和溯及力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调适标准,使公共利益维护和私人利益保障之间尽可能平衡,进而推动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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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