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位派出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劳动争议频发。"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本质上是委派单位补充财政投入的不足,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投入的培训经费,但依据劳动法应属于用人单位不得因约定而免除的法定义务。司法实践对违约金的认定不一、"单位人"和委派单位等的权益困境,均客观反映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模式存在弊端。现阶段审视此弊端具有急迫性和重要性,亟待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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