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确立了地方上设“道”对少数族群聚居区进行治理的制度。作为县级特殊政区的“道”,最初可能取义于政治文化引导的期望。“道”制是秦的军事扩张和郡县化过程中折中的产物。“道”除有以族属命名的方式外,也有以山川类地理实体命名的;道以下并非不设乡里,而是采取乡里机构与部落组织并存的形式。道的行政归属,在区划和民政上属于郡,在少数族群事务管理方面则属于属邦,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管理;同时,实行“道”制的地区,由中央派遣官吏和部落君长联合治理,是为中国古代民族管理政策之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