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文对留抵退税政策出台之前已实施的既有PPP项目产生的影响进行初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为此类项目后续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参考借鉴2019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制度”;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