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了《民法总则》184条,即"中国式好人法"。好人法一方面打消了人们实施救助行为时的顾虑,另一方面又有使救助行为泛滥的可能性。见死不救罪的也同样能促使监督人们实施救助行为,但以见死不救这一行为就处以刑罚是否过激仍有待讨论。面对需救助者时,人们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所以国家的法律指引是必要的。此外,在法律之外普及急救知识也有助于"好人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