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经[201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报表的指标说明1.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总表、汇总表中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