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办规[2018]3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2日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复查复核机构的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