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用能权交易机制和电力交易机制衔接协调能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三种市场机制管控目标相关性强、建设政策导向相同、框架体系相近,使得三种市场机制衔接协调具有一定可行性,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展了三种市场机制衔接协调的探索。同时,三种市场机制衔接协调面临基础政策、基础制度规则和市场要素不统一的挑战。建议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统一基础制度即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统一基础规则即统一规范的数据统计、目标设定与初始分配规则,统一运行与监管即共享市场要素、构建联合监管机制,将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逐渐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主渠道,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多元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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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