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与患者之间以及与指导教师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其获取足够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而成为医生。司法、教育、医学部门应完善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培养组织机构,制定培养组织方案,确定培养评价标准;建设分享功能强大的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保证稳固持续的师承关系等,均是解决这两个矛盾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