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数字经济发展提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高度。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逐步显现出集成融合性、高度关联性、快速衍生性等特点,其安全风险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安全风险,包含数字基础设施风险、数字经济运行安全风险和数字社会运行安全风险,数字经济安全风险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集聚,须从制度建设、监测预警、协同治理、国际参与等方面着力,构筑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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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