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说权利是法律保护的利益,那么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平衡的过程,也必然会涉及“义利之辨”所包含的法律与道德、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三方面的关系。如果立法在这三方面没有慎重处理,则不仅会增加执法成本,而且使法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