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信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由来已久,服务态度也参差不齐,公民获得公共信息是应该得到服务的权利,还是仅仅得到一些优惠,应当是一个必答题。群众对日常生活中公共信息公开的不满意,基本反映了我国整体公共信息服务法律法规的执行窘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