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谋生,使得农村的土地发生了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改变。农民在进城打工后,将土地出租给个人或者转让给个体户,那么他们的租金或者是土地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这正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于是国家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为经营权和承包权,对农村土地实行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三权分置,来切实地保障农民的权益。

  • 单位
    石城县农业和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