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春光明媚,草长莺飞,每年的四五月都是中小学组织学生春游踏青的时间。然而,孩子天性顽皮,加上春游场所一般在户外,意外事故偶有发生。学生小明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时不慎在游船上摔断牙齿,其父母将学校、旅行社和游船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学校承担三成赔偿责任,旅行社承担七成赔偿责任。小学生春游摔断门牙2014年4月23日下午,某小学组织学生乘坐某游船公司的游船进行春游,学生小明在游船上玩耍期间不慎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