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20世纪末期已有关于儿童信息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该时期以隐私权为进路来保护儿童信息权益,并没有意识到儿童个人信息的独立价值;进入21世纪,儿童个人信息权益开始受到独立保护,确立了父母知情同意的保护路径,并在2021年进入了专业化保护阶段。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推进制定,未来儿童信息权益保护需要在专业化的基础上,更加体系化、精细化。不仅要构建以《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法》为主导的法律体系,更应探索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企业、政府共同致力儿童信息保护的精细化路径,突破儿童信息保护“授权与保护”的困境。

  • 单位
    阜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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