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数字时代,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政府数据开放现行制度存在政府收集数据程序不正规、政府数据储存与加密要求模糊不清、隐私信息匿名化处理技术落后等问题。基于数据开放的实践基础,应强调政府注重对个人隐私数据的合规收集、严格要求存储和加密处理措施,强调企业使用数据要受谨慎处理义务制约、针对隐私数据引入多手段先进保护技术。同时,应当立足主体之间的差异化,建立以实现个人信息有效保护与数据价值开发相平衡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