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依法快捷高效处理欠薪问题和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菏泽市探索建立监察仲裁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该机制整合监察仲裁各自优势,以“四个突出”将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职能有效整合,形成“1+1>2”联动工作合力。突出“双向培训”打造“复合型”工作队伍监察和仲裁办案的法律依据相同,案件性质重合度也较高。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欠薪案件既可监察,也可仲裁,在受理环节易出现分歧,延误最佳处置时机。为解决这一堵点,菏泽市探索开展监察员、仲裁员“双向培训”,在省人社厅、市组织的各专项培训中同时选派两机构人员参加,互学业务、互通交流,培养兼具监察员和仲裁员资格的“复合型”工作队伍,拓宽工作人员知识范围和办案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