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好太王时代是高句丽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因此地方统治制度也具有承上启下的转折意义。其制度安排包括:在相对稳定的征服地区,基本上以一座中心城邑为镇城,派出"守事"加以统辖。至于城邑以外的广大地区,应该主要是当地的被征服土著民户,往往以"谷民"称之。只有新"略来韩秽"地区,由于百济时代的经营,而形成"城-村"体制。在旧辽东、玄菟、乐浪地区,修建山城,并沿用了部分汉魏旧城,基本形成重要军镇对附近平地城、小城的统辖格局。在旧五部核心区,曾一度试图恢复五部体制,但是,随着兴起于征服地区、军事对峙地区的"城-谷"制的发展,王权对城的直接支配日益成为主流;而五部之民被派往各地城邑戍守,则进一步加剧了部落民的离散。因此,五部体制走向衰落。当然,在城、谷的基层组织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千(小兄)-百(百头)-十"的半部落半行政的民户管理体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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