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图书馆著作权例外制度需要保持著作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数字化阅读、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著作权权利中心的变化,对著作权例外制度的适用范围、运行方式、鼓励图书馆自身创新、排除著作权实现障碍等方面均产生了一定冲击和挑战。笔者认为,重构大数据时代图书馆著作权例外制度,应坚持公共利益优先、鼓励创新、开放共享原则,采取设置原则性条款、扩大制度适用的读者对象与空间范围、鼓励使用共享与馆际互借、坚决破除著作权权利垄断、以技术手段严格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具体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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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