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州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陈瑞华:《公安职能的重新定位问题》指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公安机关的法律职能有必要进行重新定位。通过对公安机关的治安维护和刑事侦查职能进行重新整合,在治安维护与刑事侦查职能之间,要建立常规化的衔接机制;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程序应当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引入带有"官告民"色彩的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