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商标法》取消了商标可视性的要求,声音商标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各国对声音商标的认定一直采取十分严格的标准,关于其注册条件,具备显著特征已经成为各国之间的共识,但显著性该如何认定却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针对这一问题,文章就如何确定我国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判断标准,对其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与制度设计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认为我国可以结合相关案例出台司法解释,并将其作为从严审查的依据,对获得显著性应当从其使用情况、相关公众认知等多方面加以判定,并增加一些否定式列举,以不断完善我国商标制度,推动其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