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中“功能”表征与目的论

作者:刘华军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 21(04): 24-35.
DOI:10.16397/j.cnki.1671-1165.202104024

摘要

以功能自然化目的论,功能意向性的归属被模糊,将使"存在"的"表示"具有模糊性。以功能证明存在,企图实现从目的论解释向因果关系解释的过渡,颠倒了事物与事物具有功能的关系,从而使功能表征不完整、缺乏有效性。功能横亘于规范性与自然选择之间,有益功能被视为规范,有益功能又归功于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需要摆脱经验论述,最终必然导向目的论。一方面是经验论不需要目的论,也就不需要功能,事实上走向功能论述的反面;一方面是意向性的存在,必然承认目的论。功能的表征需要跨越先验与经验。功能面对生物体与环境两个方面,功能表征需要消融二者之间的边界。功能来自于生物体,功能本身意味着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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