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之中,地方政府面临着治理任务加重与治理主体缺失的双重难题,H县打造了以"任务型乡贤"为主体的"321治理模式",吸纳农村党员、人大代表以及中心户长多元主体参与到国家任务的完成过程之中,并采用精细化、网格化、任务化以及平台化的运作机制与技术治理策略,实现了对于农村精英的整合与再造。不同于传统乡贤与新乡贤,"任务型乡贤"的运作是一种半正式化的吸纳性治理模式,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之中不仅有助于上级治理任务的完成,而且还从某种程度上激活了乡村社会中的村民自治,提高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这种将先进治理方法技术与传统治理经验相结合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相结合,有助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