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该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强化了家庭监护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对未成年人托管培训机构的监管、为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特别保护等问题,为维护广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