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进村”是当前各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普遍依托的一种基层治理方式。本文案例表明,乡镇政府在“项目进村”实施中普遍存在着行政能力弱化的问题,具体体现在资源汲取偏离公益性、项目分配具有选择性、财政供给的策略性过强及村序协调趋于被动,从而导致产业发展空间萎缩、村庄之间分化加剧、村民收益受到损害和村庄内部矛盾纠纷等社会后果。究其根源,这既受到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影响,又与指标考核体系下的政绩导向、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缺位以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时滋生的合谋行为等相关。基于此,应当优化乡镇政府财政结构、建立弹性化考核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推进对村庄秩序的协调,从而推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