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建立了内容审查的事前监督规则、防沉迷系统和实名制认证以及时间限制的事中防范规则和网络游戏沉迷的事后矫正规则。但是,由于相关规范的法律位阶较低,且缺乏可操作性,防沉迷机制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立法者应当借助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契机,进一步细化行政部门的职责与法律责任,提升网络游戏运营商设置防沉迷系统的技术标准,完善监护人与学校的义务,规范矫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