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权性质定位之争一直未有定数,但检察权的应然形态、价值品性却鲜有论证。在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的使命承担中,检察权有四个维度的价值内涵: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基石,以保障人权为价值义务,以均衡利益为价值导向,以稳定秩序为价值结果。目前我国检察权具体的实现方式有制约与监督刑事司法权力、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公益诉讼检察限制权力侵扰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