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方某企业因验收期间各指标无法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停产后,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成为环保督查重点关注对象。为了解企业辐射污染现状,对企业及周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γ辐射剂量率监测,土壤、底泥、尾渣、地表水取样分析,结果显示厂区内γ辐射剂量率为0.17~110.45μGy/h,高于对照点监测值;厂区内各监测点位α表面污染均值为0.009~2.116Bq/cm2,β表面污染均值为0.127~18.357Bq/cm2,不满足"可在一般工业中使用(食品工业除外)"的开放条件;厂区内遗留尾渣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贝可/克(1Bq/g),需纳入监管;厂区东侧、东南侧地块铀(钍)系核素含量均高于本底值两倍以上,存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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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