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并非专属于虚构的故事片,在非虚构作品中“表演”亦是意涵复杂且重要的构成元素。拟剧论、人类表演学等学说将那些人们为了呈现自我而主动设计的行为都称为“表演”。纪录片中主人公的日常表演被摄影机捕捉记录,同时拍摄行为本身会对其表演造成多重影响,而表演的最终呈现又受限于创作者创造性的加工利用。以上述“三级模式”为框架,结合近年国内纪录片的典型案例可以一窥纪录片中表演元素的基本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