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慧司法的初衷是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质效、促进司法公正、预防冤错案件。然其在运行逻辑和外部机制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当下中国的刑事司法环境结构化程度不高且较为复杂,既对司法人工智能技术的中立性形成冲击,又束缚了审判人员的职业化思维,对刑事裁判文书的改革亦形成潜在的窒碍。应当直面改革的难点与痛点,以系统化的思维整体设计和构思刑事裁判文书改革路径,强化司法系统的文化建设,加速决策者与司法者的思维调整与理念更新;以"内容"为中心改革裁判文书的撰写与制作,其余细枝末节交由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完成;同时还应明确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伦理与应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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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六盘水师范学院; 贵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