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差异化投票权结构满足了上市企业外部融资和内部控制的双层需求,但同时引发了控制权滥用和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科创板和新三板在接纳差异化投票权结构企业的同时,应适用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从内部监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角度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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