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赋均用五言与七言句式,然二者体制囿然有分,句式的运用亦需严防体制之辨。诗、赋五、七言句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句式节奏及虚字运用两个方面。根据汉语韵律词“标准音步”的划分方式,五、七言诗句的节奏自然划分为“2-3”和“2-2-3”,并固定下来。然而一般赋体的五、七言句式,其内部的“句读”与汉语韵律词的划分规律相左,存在句中失节的情况,且其诵读的节奏绝不可强行按照诗“2-3”或“2-2-3”加以诵读,是以赋句式节奏的严格限定,注定其与诗体相斥。即便部分赋句采用诗的节奏书写,也往往需要采用虚字衬贴形成散缓的文句,有别于诗句用字坚整。且赋上下句虚字往往相同,绝不用作偶对,亦区别于诗属对类合的书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