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村民自治制度依法确定的基本治理单元,村民小组曾具有政治、行政、生产、社会四个方面的治理功能,如今主要发挥社会治理功能。在运作机制上,村组治理主要依靠熟人社会和群众路线维系。当前,行政村权力运作的行政化和信息治理技术的全面下乡,对政策激活后的村组治理形成结构性挤压。优化村组治理的总体路径在于:技术治理主导型村治应推动村组治理与技术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技术治理的优势,共同致力于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村组治理主位型村治应实现村组治理与技术治理的有效分工,推动村级治理体系内部形成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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