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其2019年"扣留三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乌克兰诉俄罗斯)的临时措施命令中解释和适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并得出该例外在本案中不适用的结论。法庭的做法大大限制了这一例外的范围,而且法庭关于即使一国对外国军舰使用武力,该行为仍可构成执法活动的认定可能在实践中产生不利影响。乌克兰军舰的航行本身就应当被看作军事活动。考虑到双方在"刻赤海峡事件"发生前后的紧张关系、事发海域的争议性质,以及俄罗斯的行为涉及对外国军用船舶使用武力,其活动也应属于军事活动。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