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税是华中抗日根据地普遍并经常征收的一项收人。1942年以前,根据地牙税的名称各地不同,到1942年2月,才统一定名为牙税。我根据地准许并鼓励牙行的正当经营,同时又定出纪律,约束其陋规,以减轻人民负担。牙税税率各地很不一致,部分地区之间高低悬殊很大。解放战争时期,牙税税率比较复杂,而且有些解放区比抗日战争时期有大幅度的提高。牙税的减免政策有两方面规定:一是税额在起征点以下的都不征税。二是指定征税行业以外的行栈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