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集体产权的制度特性出发,通过对其一般性及特殊性两方面比较,应用产权制度理论对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存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股份合作制机理顺应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能够有效弥补产权模糊和虚置的缺陷,并在保障公平性基础上,巩固集体经济主导地位。提出农村股份合作制,应本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因地制宜的发展、现阶段应置于原集体所有界限内规范发展、未来可考虑差别赋权下有条件放开股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