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对陷入经营僵局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有利于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效率,保证债权清偿的公平性,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处理关联企业的破产问题中,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多样性使其正当性难以认定,针对一般企业破产的制度不能满足关联企业破产的需要,并且在合并破产的处理上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故此,应当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为目标,完善破产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破产撤销权和无效行为制度,对由债权人申请的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的证明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更好地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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