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该档案系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行文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十三日,正文竖排,共33行,事由为颁发石秀山、王瑞臣、徐炳林三人立功奖章,正文右下侧钤朱文"陕甘宁边区政府印",落款有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刘景范的署名。